正确、规范使用和保护、利用中国传统历法
传承、推行中华优秀文化内核和知行方式
编辑日期:2018/2/26 作者:广东民革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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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2014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也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
中华民族相当重要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一,包括我们的先祖所发明的中国传统历法。历法,是国之“基本法”,其地位作用不低于度量衡,与文字、语言的地位作用相比亦各有所重;是一个民族与国家的生产、生活中相当核心和基础的必须依据;是相当影响人们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内在和外在因素。中国传统历法还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和基本要素;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蕴含着中华民族优秀的、丰富的、有效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内核和内容;中国传统历法对世界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影响力至今没有停止过。中国传统历法,时至今日以至将来,仍然是全中国人民以及全世界华人、华裔和华侨必定传承的中华民族的核心文化基因之一;并会继续自觉共同遵循的约定;中国传统历法及据其配置的传统节令、节日,仍然是全中国人民、全世界华人、华裔和华侨相当重要的民族、国家文化自信的载体、共同行动的指引、精神凝聚的力量和情感连接的纽带。
自民国建立,民国政府采用公元纪年的“西历”和中国传统历法并用,为推行“西历”,对中国传统历法及据其配置的中华传统节令、节日并没有做出最完整合理化地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一直沿用至今。加之近百年来,中华民族与国家多次长时间动荡,优秀传统不断被削弱,忽略正确、有效的传统文化教育和推行,有的以讹传讹,逐渐模糊。尤其近年来,年青一代在没有充分正确认识到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的情况下,再受西方文化的侵浊影响,于中于西“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似是而非”、“似非而是”地追求“洋节”、“洋文化”、“洋作派”,民族和国家文化形象与信心自我贬损的现象,应当从民族国家文化发展和竞争的根本层面进行反思、抉择和斗争。
公元纪年“西历”,我们应当坚持同时正确使用,合理的“洋节”也不要拒绝。而应当同样站在民族文化的科学性、先进性和世界性,以及社会实用需求的角度看待与使用中国传统历法和中国传统节令、节日,同时,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族和国家的强大,自然包括民族和国家文化的强大,不同文化的交流或者交锋是必然的,也是自然而然的。中国、中华民族已进入一个全新时代,以对中国传统历法重新疏理、纠正讹误,正确规范使用和保护利用传统历法为契机,传承、推行中华文化内核和知行方式;站在历史的高度和新起点,拨正立正是刻不容缓的;而且必须与其他社会、文化治理工作一样,必须做最长远的考量、最强有力的、最立杆见影的部署。
一、中国传统历法的现状与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历法的国家之一,包括有的小数民族在汉族历法基础上,也分别发明或者创制了本民族的历法,都是中国传统历法的组成部分。以中国汉族为主,中国传统历法先后发明和使得过多套历法,经不断总结完善,根据月亮、太阳和地球的三者关系和科学规律,逐步固定采用了以参照月亮变化周期的朔望月,并兼顾太阳回归年、历月和历年的一套阴阳历法,并与中国传统的另一套历法,即干支历,两套历法混合配套使用的方式和方法。干支历是以太阳回归年为参照的,功能是能结合中国国土所处于的地球经纬度,清晰、准确区分四季,且结合中国农工商业生产和民众生活安排,发明了中国特有的,被国际气象界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的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即“节令”,并以中国另一优秀传统发明的天干地支作为标记年、月、日、时的一套唯中国特有的历法,属于国际学术上历法分类中“阳历”的其中一种,我国称之为干支历,或者甲子历等名称。两套历法的混合使用,时至今天,证明是相当科学的,完全符合、配合自然规律的,相当符合国情的,是世界范围内至今相当有实用价值的历法和历法使用方法和方式,并能与现代通行的西历并行使用,而取得西历不能获取的效果。因为每个国家处于地球的经纬度不同,根据各国所处的经纬度配合四季时令进行生产和生活,才更是科学合理的,这是中国先祖最智慧的发明。特别强调的是,干支历法的发明和使用,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表现;干支历法在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纪录等方面承载着重要的角色,如中医、中药学的理论和实践与干支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中国大部分传统节令、节日是基于干支历来确定,并能直接指导生产和生活;且干支历作为阳历的一种,与同为阳历性质的公元纪年的西历有更多接近和相通的地方,中国传统的二十四气节的记日,每年与西历记日都相差无几,如清明,一般是在西历的4月5日前后,其他节令亦如是。
目前存在的问题情况主要是:
第一,名称不规范。如上所述,中国现使用的是朔望月的阴阳历和干支阳历混合使用的传统历法。对于这两套混合使用的历法,官方和民间均已经习惯称之为农历或者阴历,有的地区口头称为旧历。事实上,这三种称谓并不科学和不合理,并与当代国际学术统一标准有矛盾,不便不利代代正确理解和相传使用。
称为阴历的,事实两套独立历法均不属于阴历性质,混合后更不是阴历性质,目前世界仍在使用的阴历历法以伊斯兰历为主要代表,我国的部分回族群众也使用,称为回历。故两套历法混用,还是对其中一套历法都不能再称为阴历。
称为农历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事情,过去主要认为是能指导农业生产,故称之。但事实,作为指导农业生产,更早时候,一般特指干支历,因为干支历是以太阳回归年为标准的阳历,其特有二十四气节、七十二候划分,符合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四季时令变化划分,对指导农工商业生产和生活更具实际作用。故此,农历作为干支历的另一种称谓倒是科学合理。
而如果将农历或者旧历,作为两套历法的合并称谓,产生的矛盾主要有两点:一是不利于科学、准确理解和教育传承。事实上,现在不少人根本不知道中国现使用的传统历法是由两套完全性质、记录方法方式和作用不同的历法组成,以致产生误区和讹传,根源首先在此。二是基于第一点,在口头或者书面表述、使用中已经产生错误,如报纸或者电视主持人称“今天是公历2018年2月16日,农历戊戌年一月初一。”表面上,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实质并不准确,因干支年记年、月、日、时均同是以干支搭配为记,而一月初一是朔望月阴阳历的记月、日方式。关键是,按照现行这样的表述规律,在某特殊的年份,会出现某个干支年当中,会缺少或者多出某个阴阳历的记月、日。故准确应当表述为“今天是公(元)历2018年2月16日,干支历戊戌年甲寅月己卯日,阴阳历一月初一。”或者简称为“干支历戊戌年,阴阳历一月初一。”
第二,节令、节日适用讹误。目前最大误区是统一将干支年的起计日以阴阳历的一月初一,即春节日零时起计。事实上,干支年的起计自汉代相对固定确立了以干支历寅月建正为岁首正月(个别时间和地区曾改以立冬为岁首正月),即新干支年起始是以干支历中的立春日的具体立春时点起计的(每年不一样,不是统一以凌晨起计)。干支年起始计算错误,也导致实际一年四季的起止日计算出错,现在的情况是,传媒和民间,春季绝多以朔望月阴阳历的一月初一日即春节日起计,但夏、秋、冬三季却又以干支历中的气节立夏、立秋、立冬起计,难以自圆其说。事实朔望月阴阳历原本并没有四季概念的,包括有学者考证,阴阳历中的中秋节,最早也可能是从“仲秋”、“秋夕月(秋天祭月)”演变而来,按当时字词本意,“仲秋”和“秋”所依据的均应当是干支历中的一年四季来划分的,即使西历也没有准确的四季起止日概念,因各国所处的实际地球经纬度不同,四季亦不同。这些现象,都是违反历法使用准则和规律的。
第三,由于中国历代不同时期存在使用不同历法,反复变化,对纪年、岁首起计、节令节日的定日和名称、定义均反复变化过,近代以来,对节令节日的起源、定义、含义、风俗等,在教育、传播、解释等方面,矛盾甚多。最为明显仍是现在的“春节”,民国时袁世凯制定新设即以朔望月阴阳历一月初一为岁首的“春节”名称和节日,改变了之前均以干支历的“立春日”为岁首传统和四季春天开始的事实(个别时候或地区以冬至日为岁首正月,但春天仍以立春日始),这样就综合导致了阴阳历一月初一春节被误传为春天开始、新干支年、中国传统新年的起始,便名不正言不顺自相矛盾了。还包括一些可以确定的,或者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节令、节日的起源、定义、含义、定日的存在矛盾,如按传统历法,“腊月”、“正月”过去均以立春日为前后界限的,现均以“春节”日为前后界限了。又如近年流行的春节初一至初七的初一鸡日至初七人日,究竟是以立春日为岁首正月算,还是以现在的春节为岁首正月算,其真正定义和含义又是如何?甚至包括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的端午节,其定日与含义仍存在分歧。
第四,导致历史记录使用有误,中国历代不同时期存在使用不同历法,或者书者的使用习惯不同,若简单化均以现在使用的朔望月阴阳历的纪年、月、日对应,极可能产生错误后果。如《诗经》、《易经》、《黄帝内经》等古籍及后续众多相关内容的中国传统文献,以及如中国传统的堪舆术数类文献,均多是统一采用远古阳历或者干支历记年月日的方式方法的,若直接视为阴阳历的记年月日,是有重大差别的。
第五,导致某些具有传统与现实相当重大意义的节令、节日被忽略,正确的定义、含义、风俗行为和价值观被扭曲,助长了非正确价值观的成分,尤其被商家利用,错误引导,节令、节日统一都变成了“购物节”、“购物日”,节令、节日的文化作用与意义尽失。
第六,随意创造节日或者纪念日,或者混乱使用节日或者纪念日。如随意创造宗教或其他领域的节日或者纪念日,或者以汉族传统历法日直接对应读取藏历的宗教节日、纪念日,等等。
第七,资讯传播矛盾、错误。包括但不限以上种种存在问题,与教育、出版物、媒体传播(特别网络传媒、网络自媒体、或者网络搜索引擎)不能完全准确、正确传播,内容予盾,随意变改添加等有关,尤其受商业需要干扰甚至控制传播的情况下,问题越发加深。
二、解决建议。
历法是“国之基本法”,但却是涉及深广的政治、法律、历史、传统、风俗、文化、社会、生产和生活等领域的重大问题,中国传统历法有的部分也仍在不断研究中。而且事实上历法也是不断进步发展的,是既传承、继承,也是可以创新发展的。区区一文难以尽述,故本文只是以仅举几例的方式,仓促成稿当不免有错漏之处,仅作为抛砖引玉,希望国家主管部门和专家尽快、进一步组织加深研究,针对现实亟待解决问题,并结合历史和现实,以及国家与民族的发展需要,综合考量,加以解决与重新确立。
为此,提出如下几项建议要点。
其一,加强正确的宣传传播和推行。对全社会、尤其青少年,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历史教育、爱国主义、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宣传,加强正确的教育传播、推行;兼顾破除封建迷信与腐朽思想与行为习惯;以计算机信息技术配合实现中国传统历法的使用;同时作为中华优秀文化向国际传播和推广。
其二,经过深化研究、论证,以国家权威机关或者机构的名义,制定正确规范和保护中国传统历法的意见,对于根本性的规范和保护措施,应当采用全国人大立法方式。包括规范历史上和现实使用当中的各套历法的名称,使用方式、方法;规范传统历法中涉及的传统节令、节日名称,定义、含义解释,行为指导。倡导并制定措施支持具有历史和现实重大意义的传统节令、节日纪念与法定假日的安排。其中,有一个原则应当坚持的,即干支历中的节令不容随便变动,而阴阳历中的节目则可相对随意;因为节令是中国传统历法的核心和精华,是基于结合天、地、人运行规律、规则而设,而所有节日,不论是定日,还是定义、含义和风俗行为,都是为了表达人的情感为人而设,均可因时因地因人可异;而以节令为节日的,当以遵守节令原则。
其三,特别具体建议,明确区分干支历与朔望月阴阳历的名称、性质和使用,建议名称分别重新确立为“干支历”和“阴阳历”,两历合用称“华历”,并明确,“华历”并非指某特定某套历法,亦非中国传统历法的统称,仅特指现阶段所使用的干支历与阴阳历合用的体系和状态;其他历史上使用过的不同体系的历法遵循原名称,如颛顼历、四分历、太阴历等;有的不清晰、不准确的名称,在遵守历史事实和名称基础上,重新因实制名和定义,如“夏历”、“汉历”等名称;又如近代才出现的“农历”新解,恢复只作为干支历的别称;西历为公元纪年,故沿用“公历”简称。根据世界趋势是偏重阳历实用,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现行两历,有必要更侧重干支历的使用和推广,较长时间以来,实践中大家是偏重了阴阳历而轻视了干支历;明确区分干支历和阴阳历所配置的节令、节日名称;凡干支历所配置的节令、节日应当严格遵循其定日,而阴阳历所配置的节日可按现行习惯保留,亦可调整。
其中,保留“春节”,但春节日调整回干支历的立春日,作为中国传统岁首新年,并重申为新干支年和春天的始起日,气节的立春至惊蛰之间为正月,以后各月、日执行干支相配的月、日正确称谓,亦可使用简称,如称为正月、寅月、虎月均可,恢复科学、合理的传统、解决全“法”适当问题;一年之始之计在于春,立春日为春天始、为春节、为岁首、为中国传统新年、为新干支年始,五位一体,名正言顺;立春日都是在西历的2月3日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