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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台盟广东省委员会部门预算
编辑日期:2017/2/16  作者:广东民革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2017年台盟广东省委员会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台盟广东省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处参政议政处三个处(室),主要职能是:在台盟中央和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团结台胞,调动台胞积极性,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共有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3人,离退休人员共1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体系活动,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省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参政党的应有作用

(四)部门预算情况

本部门是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本级),没有下属单位。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3.45万元,上年是53.7万元,下降10.25万元,主要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24.41万元,比上年增加39.48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入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24.41万元,比上年增加39.48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支出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53.61万元,占72.65%,比上年增加58.48万元,增长14.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0.8万元,占27.35%,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10.01%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9.85万元,比上年减少4.65万元,下降18.98%,其中:公务车维护费14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22.2%;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去年减少0.2万元,下降1%;因公出国(境)4.05万元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逐步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台盟广东省委员会2017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