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注册省直属支部联络员工作制度
编辑日期:2013/4/8 作者:组织处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为密切省委会与在穗省直属支部的联系,促进省直属支部建设,更好地为省直属支部服务,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省直属支部联络员是指民革省委会派出与省直属支部进行联络的民革省委会机关的有关人员。
二、省直属支部联络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支部工作条例》为指导,积极向所联系的省直属支部宣传中共中央、中共广东省委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贯彻民革中央和省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当好省直属支部建设的参谋;
(二)参加省直属支部生活和其他活动,关心掌握所联系省直属支部党员的动态情况,听取党员对省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协助省直属支部加强与所在单位中共组织的联系,力所能及地帮助支部党员排忧解难;
(三)每月填写《民革广东省委会省直属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报告表》,连同所了解的党员、支部信息及时反馈给民革省委会。
三、省直属支部联络员的表现和参加支部活动情况,由所联系省直属支部每年末提交一份书面专报给民革省委会,并作为该联络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四、省直属支部联络员的任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由民革省委组织处负责。联络员因故不能出席直属支部活动的,要向组织处书面请假,并由组织处协调有关同志替代出席。